自从盒马推出“员工共享”计划以后,有其他行业也纷纷效仿,50多家来自各行业的龙|头企业如:万科物业、京东、百胜集团加入,中联电科与物业公司、电力工程队合作,提供大量临时用工,解决中联电科的人力资源供给不足。其实有关“灵活用工”,很多企业应该是比较熟悉的,因为随着企业用人成本的日渐升高,很多企业都会将关注点转向“灵活用工”,希望可以通过“灵活用工”的方式减少企业在用人方面的支出,目前来看这的确是个不错的办法,对于大部分企业来说,对“灵活用工”的认知依旧存在一些误解。
01.“灵活用工”≠哪些雇佣模式?
(“灵活用工”≠“灵活支付”)事实是灵活用工可以实现灵活支付,就像物流平台与众多运输司机的合作模式,可以是按月结算,也可以即时结算,灵活支付,不等于灵活用工,它仅仅是一种支付方式。(“灵活用工”≠“劳务派遣”)
灵活用工和劳务派遣并不是一个意思。劳务派遣的本质是将劳动合同转移,也就是被派遣人员和派遣单位而不是用工单位签订劳务合同;而灵活用工的本质则是劳动关系的转变,用工单位和灵活工作者是合作关系而不是劳动关系,双方之间也不需要签订劳动合同,从而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企业的人力成本和用工风险,当然灵活工作者也有了更为自由的工作方式和更高的薪资。
(“灵活用工”≠“小时工”)
灵活用工和兼职小时工是完全不同的2个概念,主要是从以下几个方面可以进行区分。
工作形式:兼职属于劳务派遣,灵活用工主要是线上沟通形式:兼职直接对接企业部门领导,灵活用工主要是与项目经理沟通工作地点:兼职需要到企业办公,灵活用工不需要去企业工作时间:兼职时间由企业定,灵活用工根据项目来定费用支出:兼职是工资+保险+企业办公成本等,灵活用工只有项目费用无保险与企业办公耗损行业选择:兼职零售行业居多,灵活用工适应行业更多比如设计、开发、文案策划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