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活用工与劳务派遣从工作形式看差异不大,因此二者极易混淆,但实际上二者有着本质区别:
➤ 第|一,支付对价的对象不同
劳务派遣是一种劳务合同关系,用工单位通过派遣企业向员工支付工资,员工向用工单位提供劳动服务,企业针对劳动力的使用支付对价。灵活用工是一种承包合同关系,企业针对完成的工作成果支付对价。
➤ 第二,业务的独立性不同
因灵活用工针对的是具体业务,因此灵活用工服务供应商需要主导业务的进程,管理现场人员。劳务派遣则由实际用工单位控制业务进展,派遣员工完全受控于用工单位,由用工单位对其进行管理,劳务派遣机构不涉及认可用工单位的业务问题。
➤ 第三,给付员工工资的标准不同
劳务派遣员工被派遣至用工单位工作,通常按照用工单位的正式员工,实行同工同酬。灵活用工的工资则完全由灵活用工服务机构决定并进行发放。
➤ 第四,费用结算周期不同
劳务派遣人员与用工单位的正式员工相同,由用工单位按月将其工资支付给派遣机构,派遣机构在支付给派遣员工,因此派遣机构与用工单位之间通常是按照月进行结算的。但灵活用工则不同,服务供应商与用工单位之间通常按照业务的进展程度约定结算周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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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后”女孩姚佳比较喜欢这种灵活用工方式,大学毕业后她来到上海找了一份行政类的工作。读书期间有丰富兼职经历的她并不愿意完全地做一份全职固定的工作,而是希望有更多的时间给自己“充电”,充分发挥自己的人生价值。在空余时间,她还接有英语翻译的活儿,虽然数量不是很多,但也算她在工作之余挣得一笔零花钱。
拥有四年工作经验的张峰选择同时为3家创业公司做财务顾问,“每周每家企业不超过15小时的工作时间,没有试用期,可以随时解除合同,按约定完成工作后有大量时间做自己喜欢的事,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