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灵活用工有税筹的背景支撑,但整个产业链中涉及的角色也有各自的痛点:
企业端(B端)
有大量的公转私,合规风险大,运营成本高,税务稽查没有凭证(常指资金流、合同流、发票流三流合一),临时用工人员素质低、配合度低,工作质量难保证,不好达到企业标准。
传统发放流程三个核心环节:
核算:核算报酬工作过程十分繁琐,耗费人事和财务双重劳动力,浪费时间。
发放:发放全靠财务手动发放,时效性慢,资金到账无反馈。
个税申报:个税申报流程复杂,过程比较难掌握,需要大量人工参与,财务成本高。发放对象为个人,个人无法给企业提供发票,企业无票抵扣,无票部分不仅要缴纳企业所得税,还要视为无票支出,缴纳股东分红税,成本大大增加。
用户端(C端)
企业公对私直接给个人做结算,对个人来说,发放越高,缴税越多,z高可高达40%,到手钱很少,对企业来说,税负成本高,纳税流程繁琐。
而且像很多公对私,比如佣金结算,这笔支出其实对企业来说是不合法的,对个人来说也不太能拿得上明面去说,灵活用工企业在经营过程中,涉及的个人痛点,归根结底,都是发票不合规惹的祸。
灵活用工模式简析
(1)首先用工企业与灵活用工平台签署服务外包协议,由用工企业在平台上发布企业的用工需求,个人再和平台签订自由职业者服务协议,这些自由职业者通过平台就业相当于临时的不需注册的个体工商户,以临时个体工商户的身份在平台上承包企业发布的用工需求。
举个简单例子,某企业需要聘请物流配送、装卸搬运人员多名,既要求成本低的同时又能够提供发票用于抵扣,此时便可通过灵活用工用工平台方式操作,即在平台上发布任务,自由职业者接受服务任务后由平台统一结算。
(2)为确保交易安全与财税风险防范,往往需特别关注“四流合一”。即资金流、发票流、业务流、合同流。灵活用工模式中,各方签订的合同真实有效。在完成相关服务后,企业支付给平台服务费,平台留足固定收费后向自由职业者支付服务费。在发票流层面,用工平台开具6%增值税专票给企业用于进项税抵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