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符合性声明
欧盟符合性声明应包含以下信息:
1. | 制造商及其授权代表(如适用)的名称、注册商品名称或注册商标,如果已经发布,以及第 28 条中提到的SRN,以及可以联系到他们的注册营业地点的地址和他们的地址地点确定; |
2. | 声明 EU 符合性声明由制造商全权负责发布; |
3. | 附件六 C 部分中提到的基本 UDI-DI; |
4. | 产品和商品名称、产品代码、目录号或其他明确的参考,允许识别和追溯欧盟符合性声明所涵盖的设备,例如照片(如适用)及其预期用途。除产品或商品名称外,允许识别和追溯的信息可以由第3 点中提到的基本 UDI-DI 提供; |
5. | 根据附件 VIII 中规定的规则进行的设备风险等级; |
6. | 声明本声明所涵盖的设备符合本法规,如果适用,还符合规定发布欧盟符合性声明的任何其他相关欧盟立法; |
7. | 对所使用的任何 CS 的引用以及与其相关的符合性声明; |
8. | 适用时,公告机构的名称和标识号、所执行的合格评定程序的说明以及所颁发证书的标识; |
9. | 在适用的情况下,附加信息; |
10. | 声明的签发地点和日期、签署人的姓名和职务,以及签署人和代表签署人的说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