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新冠影响了各国的经济发展,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今年4月发布的《世界经济展望》报告显示,今年,发达经济体的经济将萎缩6.1%,新兴和发展中经济体将萎缩1%,以及全球失业率将达到浪潮。在此背景下,灵活就业是一种新型的就业模式,对于特殊时期的社会治理和资源配置,具有稳定就业、促进发展的积极作用。
随着我国GDP在第三产业中的比重不断提高,美国、日本等发达国家逐渐形成了以服务业为主导的现代就业模式。根据数据调查,到2019年底,第|一产业从业人员将占25.1%,第二产业从业人员将占27.5%,第三产业从业人员将占47.4%。第三产业从业人员就业比例由2015年的42.4%上升到2019年的47.4%,成为吸纳从业人员的主要渠道。
灵活用工平台的规范化已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
2019年中国两会工作报告政府提出“加强对灵活就业和新就业形式的支持”。我国的个人所得税改革也为灵活就业提供了保障条件。从2019年1月1日起,社会保障所得税政策开始实施,多地政府正式实施“企业职工各项社会保险费统一移入税收征收,参保单位需向税务部门报告”的新政策。
随着多家灵活就业平台的委托征收资格的终止,以及多省税务局于2020年7月暂停颁发委托征收资格,相关部门对灵活就业平台的监管将越来越严格。
灵活就业使企业“取其所需”
在企业中,固定员工的劳动力是定量的,但工作量是可变的,会随着旺季和项目周期上下波动。直线的定量与曲线的变量在任何时候都不可能重合。灵活就业的出现可以定量调节变量,使工作量与劳动强度相匹配。
面对人力资源的高成本和劳动报酬,灵活就业是人力资源合理流动和优化配置的必然结果。传统的就业模式将被取代,采用灵活就业模式的企业数量将大幅增加。从商业本质上看,灵活就业真正释放了人与组织的价值。这种模式对企业来说是z直观的,是降低税收成本的一种方式。在更深层次上,它是一种劳动关系的组合,实现了企业和个人价值的z大化,也有效地振兴了人力资源市场。